第 912章 贺瑾看着他姐的良心离家出走,文盲虎虎被识字隼隼宰了

马上到了阿日哈沙特镇。

丁旭把车停在镇外,问:“这地方归谁管?旗里还是边防?”

宋乾把烟掐了:“都管。旗里管行政,边防管进出。”

王小小看到有牧民的衣服终于不再是灰绿黑,心里开心了,真的太美了。

车子进镇。

四人傻眼了。

镇上一分为二。

右边:边防部队营区、哨所、观察哨。

左边:旗里派出的边境管理站、检查站、供销点。

还好一条主路,主路居然在换物资,还有人守着,看看,谁在用钱用票,这条主路是以物换物。

也有供销社的来换。

皮子,奶皮、羊的毛……都可以和供销社换盐、茶砖、玉米面。

因为盐茶粮只能国家管制。

王小小:“咱们有四只狼肉,有将近250斤,可以换多少粮?半年有着落了?”

贺瑾拉着她,双手把她的头右转:“姐,看看!”

[牧民:打到猎物,上交五成给阿日哈沙特。]

[军人:打到猎物,上交7成给边防部。]

王小小呆住了,随后怒道:“凭什么要七成?”

宋乾把烟点上:“就凭你是军人。军人打猎,是任务。任务缴获,七成归公,三成自留队伍吃。你当兵第一天,没学过?”

王小小指着牌牌:“牧民只要五成,我们军人要七成,这是歧视。”

宋乾直接给她一个脑瓜子:“部队教你军拳,免费给兵训练,打一只狼,军人有枪有训练,打狼成本低、效率高、风险小,最多皮外伤;牧民只有套子、刀、马,打狼成本高、风险大,搞不好断手。”

王小小认命说:“算了,这次打狼,用的是子弹。子弹是国家的”

丁旭补充道:“子弹是国家的。狼是国家的。我们也是国家的。三样都是国家的,你还想留多少?

贺瑾:“250斤狼肉,交七成,剩三成。三成是75斤。”

丁旭:“那咱们忙活一晚上,就剩75斤?”

贺瑾:“加上狼皮、狼油、狼骨,那些不算‘猎物’,算‘副产品’,可能不用交。”

王小小:“所以肉交七成,皮油骨自己留?”

宋乾冷声说:“别跟规矩较劲,跟规矩算账。先去上交狼肉。”

宋乾把车先开到右边边防营区门口,递上证件:“二科、军管、三处联合试验组,去三岔口,路上我们打了狼,上交七成。路过阿日哈沙特,想补点油,歇一晚。”

哨兵看了证件,又看了看那辆破车,进去打了个电话。过了一会儿出来一个人,带他们去加油。

加完油,上交肉给了证明后。

他们开着离开,去了主道。

王小小脱下军装,直接穿上皮子马甲。

贺瑾也拿起他姐的马甲套在身上,和他姐一起下车。

宋乾:“你不下去?”

丁旭:“不,小小的马甲我穿不了,我穿着军装,我不下去添乱。”

王小小心里骂骂咧咧,摆摊以物换物的人,摊上都有肉,这里是边疆,食肉民族。

终于看到一摊是奶皮子、奶豆腐,她走了过去,一看是她气疯了,是鄂伦春族,虎部落的少族长,她立刻把隼部落的匕首挂到腰间。

钦巴看到眼前的匕首,猛的站起来,指着王小小的手是抖的:“鄂伦春族的叛徒!”

王小小冷哼:“清兵的走狗!”

[历史回归:300年前,清朝叫鄂伦春族守旗,隼部落族长不同意,想当鄂伦春族的王,内斗开始,隼部落战败了,他们的族长一怒之下,离开老族地,带领他们这一支来到汉人地方,当不了王,那就姓王~]

两人对视一眼,王小小知道他们隼部落被其它部落讨厌,不是离开,每个部落离开,是为了生活,不会被讨厌。

是他们隼部落仗着力气大,熊掌好吃,他们打熊,训隼鹰,而这两样都是山神的神使……

王小小冷冷说:“我们隼部落,不打熊了,也不在打隼鹰,隼鹰是我们兄弟。”

钦巴狐疑看着她:“真的不在打山神的使者???”

王小小:“山神在上,子民在不受到攻击的情况下,不再打熊,违者那人一生不入山林。”

钦巴想了想,隼部落都改变了:“你能代表隼部落?”

王小小嘴角抽抽:“你的匕首是鄂伦春族·虎部落的少族长信物,我的匕首是隼部落少族长的信物,你说我能不能代表隼部落,再说了,这条命令在三年前都下达了。”